图书馆办公室档案管理细则

2012-06-28  点击:[]

(2012年4月修订)

 

1.文书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包括上级领导机关来文、学校发文,包括各种通知、决定、批复、下达的计划等;本馆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则、细则、办法、公约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
1)凡应归档的资料、文件,应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及时整理原始资料分类归档。
2)对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馆领导阅后,及时收回归档并做好登记,存放办公室备查。
3)对所保管的文件,应定期清点,凡与本馆有关的备查文件原件归档,副件保留。
4)年底按档案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2.业务档案的管理。业务档案包括日常业务工作统计、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业务报表、文献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及馆务会议纪要、图书馆大事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
1)各部室做好工作统计,每月上报办公室归档。
2)业务报表,要留底归档存查。
3)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要及时分类归档。
4)年底按业务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3.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档案包括图书馆职工的基本情况、科研情况、考核、奖励情况、先进模范典型材料等。对此类档案的管理做到:
1)掌握本馆职工的学历、专业、年龄、业务、职称、工作履历等基本情况,对调入、调出及离退休人员及时填写登记簿,健全人事档案及跟踪管理。
2)及时准确记录本馆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调动情况及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职称结构情况。
3)及时做好职工的考勤、考核、奖励与处分情况的记录,要归档存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