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规则

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向所有读者开放,除期刊、报纸、保留书、工具书、音像资料、特藏室及五邑华侨文献室、本校专著室内资料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其它馆藏资料均可外借。

保留书:书脊上方有红色标签或书标上有“保”、“特”、“侨”等特藏标识的图书。

工具书:书脊上方有绿色标签或书标上有“GJ”特藏标识的图书。

读者借阅数量与期限如下:

读者类型

借阅总量(册)

借期(天)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超期罚款(元/本、天)

教师

15

180

1

30


研究生

15

60

1

30

0.1

本科生

10

60

1

30

0.1

校外

读者

≤4(总价≤

300元)

60



0.1

1、图书借阅期满,应立即归还;如有需要,可在图书未到期前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30天。续借手续可以在校园网/图书馆/读者登陆自行办理或到图书馆服务台由管理员办理。

2、校外读者借阅图书总量不超过4册,图书总价值不能高于办证押金金额(总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