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规则
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向所有读者开放,除期刊、报纸、保留书、工具书、音像资料、特藏室及五邑华侨文献室、本校专著室内资料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其它馆藏资料均可外借。
保留书:书脊上方有红色标签或书标上有“保”、“特”、“侨”等特藏标识的图书。
工具书:书脊上方有绿色标签或书标上有“GJ”特藏标识的图书。
读者借阅数量与期限如下:
读者类型 |
借阅总量(册) |
借期(天) |
续借次数 |
续借天数 |
超期罚款(元/本、天) |
教师 |
15 |
180 |
1 |
30 |
|
研究生 |
15 |
60 |
1 |
30 |
0.1 |
本科生 |
10 |
60 |
1 |
30 |
0.1 |
校外 读者 |
≤4(总价≤ 300元) |
60 |
0.1 |
1、图书借阅期满,应立即归还;如有需要,可在图书未到期前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30天。续借手续可以在校园网/图书馆/读者登陆自行办理或到图书馆服务台由管理员办理。
2、校外读者借阅图书总量不超过4册,图书总价值不能高于办证押金金额(总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