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修订)
1.借阅图书数量与期限
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向所有读者开放,除期刊、报纸、保留书、工具书、音像资料、特藏室及五邑华侨文献室、本校专著室内资料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其它馆藏资料均可外借。
保留书:书脊上方有红色标签或书标上有“保”、“特”、“侨”等特藏标识的图书
工具书:书脊上方有绿色标签或书标上有“GJ”特藏标识的图书
读者借阅数量与期限如下:
读者 类型 | 借阅总量 (册) | 借期 (天) | 续借 次数 | 续借 天数 | 超期罚款 (元/本、天) |
教师 | 15 | 180 | 1 | 30 |
|
研究生 | 15 | 60 | 1 | 30 | 0.1 |
本科生 | 10 | 60 | 1 | 30 | 0.1 |
校外 读者 | ≤4 (总价≤ 300元) | 60 |
|
| 0.1 |
2.续借
图书借阅期满,应立即归还;如有需要,可在图书未到期前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30天。续借手续可以在校园网/图书馆/读者登陆自行办理或到图书馆服务台由管理员办理。
3.校外读者借阅图书总量不超过4册,图书总价值不能高于办证押金金额(总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