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报纸、期刊阅览须知

2012-06-28  点击:[]

(2012年4月修订)

 

1.凭本人读者证(校园IC卡)进入图书馆阅览图书、报纸、期刊资料。
2.读者阅览图书,每次限取3册;阅览期刊、报纸,每次限取1种/1年。报刊阅览地点只能在收藏该期刊、报纸的各学科馆内,请勿拿至其它学科馆阅览。报纸阅后请读者自觉归架,图书、期刊阅后放置阅览桌或相近的流动书车上,请勿自行归架。
3.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4.请爱护书刊、报纸和图书馆内阅览设施。不得在书刊上乱写乱划,严禁撕页,发现损毁偷窃者处以10倍罚款,并取消借阅资格。
5.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未经借阅,不得擅自携出馆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图书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