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机房安全管理细则

2012-06-28  点击:[]

(2012年4月新建)

 

为确保图书馆主机房各项安全,延长机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以下规则:
1.机房内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国家财产,管理人员必须爱惜使用。
2.机房内所有开关、线路及设备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触动和变更;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3.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机房卫生,严禁吃零食、乱扔纸屑等废弃物,保持环境清洁,防止鼠、虫害。
4.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得明火作业,凡不听劝告者,逐出机房,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5.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状况,确保灭火器材随时可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的正确步骤(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灭火器并及时拨打119)。
6.机房钥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或私配,一旦丢失立即通知办公室采取相应措施。
7.出入机房随手关门,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如工作需要进入必须有本部人员在场;工作人员最后离开机房时必须检查、关闭门窗,确保无人员滞留。
8.因工作需要中断网络系统时,必须征得部主任批准,超过4小时须报馆领导同意。
9.停电时须经领导同意并根据停电时间长短关闭部分或所有服务器等机房设备,来电后应及时恢复设备工作状态,并检查、确认机房空调是否正常工作。
10.机房所有服务器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11.为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和数据库数据安全,工作人员使用的电脑和服务器必须安装病毒检测程序,定时杀毒。
12.严格保密服务器超级账户密码,并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
13.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做好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必须每天备份,妥善保存备份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