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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机房管理办法
2015-09-21 浏览次数: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机房管理办法

基于“安全、高效、便利”原则,为保障研究生机房真正成为培养研究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的重要场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机房主要对本院研究生开放,用于文献资料查阅、文档处理、科学计算及与本院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培训、讲座等活动。

    第二条  研究生机房所有设备是培养研究生的专用硬件设施,因学院工作需要,要短暂借用相关设备的人员,报主管副院长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拆卸计算机上的配件;机房相关设备的增添、维修及升级改造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为了方便和安全,机房内硕导办公室的每位导师可配备一把研究生机房钥匙;各年级分别配备两把钥匙,由班长及机房负责人负责管理;所有钥匙禁止复制,并请妥善保管,防止钥匙丢失引发安全隐患;毕业生离校时,由班导师负责收回钥匙。 机房内禁止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离开机房的导师或研究生在机房无其他人员时,请关窗、关灯、落锁。

    第四条  不得利用机房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观看影视等娱乐活动,不得传播任何不良信息。禁止在机房的计算机下载、安装含有恶意插件、病毒、反动宣传的软件和信息资料等;如不慎下载或发现计算机安装了恶意软件和不良信息,即时予以删除。

    第五条  应保持机房卫生整洁,禁止在机房吸烟,吃东西,乱丢纸屑,不能将食物带进机房;机房内保持安静,禁止吵闹、喧哗、会客;各年级研究生轮流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任何人不得在机房留宿过夜。

    第六条  研究生机房建立内部值班制度,对机房运行和安全日检做好记录;计算机或相关设备的简单维护工作由班导师及班长负责。

    第七条  学院将不定期检查研究生机房的卫生及安全状况,并记录相关的违规情况。研究生的违规行为与各种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评选资格关联。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510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O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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