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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2-25 】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争先创优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先锋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我院决定在每年七一前开展“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活动,一方面,使我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大学生党员发挥党员先进性的职责和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党员从行动上争做先进,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亮出身份、提高意识、做出表率,推动学生党建工作步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校规校纪,讲文明、讲道德,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该学年度学分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原则上在前30%,所学课程(指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无不及格情况,无旷课记录。

5.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7.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8.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敢于与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的党员进行民主评选,确定推荐名单,于每年610日前上报。

2.审定阶段。学院评审小组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定,评出优秀学生党员人选。

3.公示阶段。学院办公室将评选小组评出的优秀学生党员人选的材料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评选材料

1.被推荐者的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2.被推荐者的事迹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六、评选要求

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党支部认真做好,保证这一工作的实效性。评选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仔细核查有关评选材料的真实性,认真组织各项工作,监督评选的公正进行,真正做到把事迹突出、党员信服、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七、名额分配

  10名,各支部按正式党员的人数按比例分配。

附件: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中共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党总支部

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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