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2012-2013学年度土木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1-22 】

为肯定学生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成绩,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锻炼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我院学工办特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时间

准备阶段: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12日;

评选阶段:2013年9月1日-2013年9月7日。

二、评选名额(若因校综合测评相关通知导致名额变动,再根据投票结果依次推荐)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三会及心协:学生会4名、团总支3名,律委2名,心协依照学校规定单独评选;

(2)班委:每个班级1名。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党支部:2名。

(2)三会及心协:按照各组织总人数的10%确定名额。

(3)班委:每个班级1名。

三、评选程序

1. 各学生组织、各班级须严格按照《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进行评选。

2. 召开专项评优会,会上采取自荐和他荐的形式,详细说明推荐对象的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各种课外活动参与状况;各学生组织做好会议记录。

3. 存在以下情况者无评选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在任职考核学年内,课程考试(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有不及格者不能参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课程考试(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有两门及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不能参与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3)本学年有旷课记录者;

(4)集体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

4.在不同组织中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只取一项最高荣誉项,不予重复;

5.由院学工办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严格审查评选对象的《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1)。

四、奖励办法

对于最终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学校将依照《五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于最终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学院将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综合测评方面,依照《五邑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土木建筑学院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德育加分。

附件1: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

附件2:五邑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土木建筑学院实施细则)

土木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3年7月5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