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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1-22 】

为鼓励全院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项第二课堂活动、提高综合素质,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做好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此方案,以说明先进班级体评比过程的相关问题。

一、名额分配

分设“校级先进班集体”和“院级先进班集体”两个名次,按当年学校分配“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数,以校级与院级1:1的比例设定名额。

二、班级总分构成(满分100)

1.思想建设(党团竞赛 荣誉称号 文明宿舍)30%

2.学习表现(学习成绩 四六级与计算机通过情况 考勤情况)40%

3.素质拓展(科技活动65% 文体表演35%30%

三、参评资格

1.参加学校党校或党章学习小组的学生占全班人数的80%以上。

2.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重修率低于其年级平均值。

3.旷课率低于其年级平均值。

4.该学年度和评比期间没有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事件发生时间计)。

四、评选条例及附加规定

1.参照《五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五邑大学“优秀毕业班”评选办法》、《土木建筑学院20112012年度部分综合测评加分情况说明》。

2. 关于学习表现部分的计分方法:“课程平均成绩” “四六级通过率10 “计算机二级通过率10”-“平均旷课学时(旷课总学时班级总人数)”

3.关于院级获奖(荣誉称号)加分要求,在校级(荣誉称号)对应项目规定基础上直接减半;所有涉及个人获奖加分项目,总分除以班级人数后记平均分;课外科技活动项目小组加分,每人次计0.5分。

附件:土木建筑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登记表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375

附:加分说明

比赛获奖加分:凡在校级正式的比赛中,以班为单位参加的比赛获一等奖的记10分,获二等奖的记8分,获三等奖的记6分;联合组队或以个人名义参加的,获一等奖的记5分,二等奖的记4分,三等奖的记3分;参加市级、省级和全国正式的各类比赛(不分团体和个人),市级一等奖的记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省级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国际级一等奖记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时,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值记分。)

荣誉称号加分:获得“优秀党员”记8分,获得校级个人优秀记8分,获市级个人优秀记10分,获省级个人优秀记20分;获得“校级文明宿舍”每间每次记10分。

(备注:以上方案仅用于我院评选“先进班集体”,相关的加分说明不同于年度综合测评;所有计分项目均以当学年表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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