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做好2015-2016学年助学工作,现将两则有关通知如下:
1、根据粤教助学[2015]31号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后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需要开具生源地贷款证明,请各位需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同学要尽快在国开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并自行下载《生源地贷款证明》(点击下载)填写,并在7月9日前上班时间到院楼205办公室找杨老师签字盖章,7月10日之后学校不再受理盖章等事宜。
2、根据《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联合开展高校学生资助情况调查与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学期开始每学期评选助学金前会有一个贫困生认定,只有认定的贫困生才能评选助学金。为方便同学们下一学期申请助学金,请所有需要申请各类助学金利用暑期时间回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请用A4纸一页打印出来手写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有涂改,需要盖镇级以上的章,会在下学期开展助学金申请工作前通知统一收。
如有疑问,可与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296372,邮箱:wyutjfdy@qq.com。
土建学工办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