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根据校学生处下发的《关于接受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的通知》,各班须严格按照《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评审,并且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还须按照《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行各类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对我院2013年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9月29日-10月8日 ,申请同学登录“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资料;
2.10月8日-10月11日,各班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排序表》(附件1)并上交学院;
3.10月12日-10月15日,各班按照《土木建筑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初步确定名单,填写《2013-201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邮箱tujian205@163.com;
4.10月16日,院学工办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各班申请情况进行名额调整;
5. 10月18日下午4:00—5:30,各班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者纸质材料交至学院205办公室,同步完成网上系统的“班级审核”、“班导师审核”;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其他有效家庭贫困证明);
6.10月21日院学工办完成网上最终审核并将获助名单予以公示;
7.10月25日院学工办将最终获助名单上报学生处。
二、关于社会类助学金的评审
1.建议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请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黄炳礼助学金、史带助学金、湖南商会奖学金。其中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需按照《五邑大学“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4)进行评审;湖南商会奖学金须湖南籍学生。
另:申请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者请注意:10月18日下午4:00—5:3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学院205办公室,包括《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申请表》(手写)(附件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其他有效家庭贫困证明)。
2.建议大一年级学生申请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膳食资助计划助学金、湖南商会助学金。其中湖南商会助学金须湖南籍学生。
3.10月19日,院学工办根据各班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通知各班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另等通知。
注:如无特别困难情况,一位同学最多申请一项助学金、同学年度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再申请助学金;学院各类助学金名额总数可查看表格《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院系推荐名额》(附件6)。
附件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排序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土木建筑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3:《2013-201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4:《五邑大学“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5:《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6:《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院系推荐名额》点击打开链接
土木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