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13 】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要求,我院从即日起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本阶段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主申请与初评名单:9月13日-9月18

调整名额及确定名单:9月19

班级审核与公示:920

班导师审核与公示:921交给学院(统一收上来后,辅导员拿给班导师签字)

学院审核与公示922-925

二、工作程序

1.各班建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同综合测评审核小组),审核申请者资料;

2.提交附件2《同年级同专业三好学生初评名单》;(只需电子版:9月19日前发至邮箱wyutjbgs@163.com)

3.邀请班导师参与评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班内公示。

4.提交附件3《评优审核登记表》与附件4《同年级同专业三好学生最终名单》;(需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9月21日前发至邮箱wyutjbgs@163.com纸质版921日前交院205室)

5.学院审核各班申请者资料并公示;

6.获奖者填写附件5《五邑大学优秀三好学生登记表》。(只需纸质版:925日下午430-530,以班为单位交至院205室,注意只需打印一页纸以及找班长、班导师签字,不符合规范的返回重交)

附件1:《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初次)》

附件2《同年级同专业三好学生初评名单》

附件3同班级表格中《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

附件4《同年级同专业三好学生最终名单》

附件5《五邑大学优秀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6:五邑大学三好学生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土木建筑学院实施细则)

土建关于评定2015级专升本班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说明

土木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6913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