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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19年12月24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试行)》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2019年12月25日
土建〔2019〕2号-关于印发《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