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评定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泓善慈善基金会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联通科技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拟推荐梁碧蓝同学为“伍舜德精神奖”学院推荐者,杨嘉仪同学为“叶家康奖学金”学院推荐者,许敏娜同学为“史带奖学金”学院推荐者,郑圳灿同学为泓善慈善奖学金学院推荐者,陈成锦同学为“联通科技奖学金”学院推荐者,具体名单如下:
奖学金名称 |
班级 |
专业 |
姓名 |
学号 |
“史带奖学金” |
171008 |
交通工程 |
许敏娜 |
3217000550 |
“伍舜德精神奖” |
151002 |
土木工程 |
梁碧蓝 |
3115002266 |
“联通科技奖学金” |
151002 |
土木工程 |
陈成锦 |
3115001402 |
“叶家康奖学金” |
171009 |
交通工程 |
杨嘉仪 |
3217000600 |
泓善慈善奖学金 |
161003 |
工程管理 |
郑圳灿 |
3116001667 |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到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3296372,联系人:胡老师。
土木建筑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