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教育引导社会民众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蓬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倡导社会公德,共享文明生活。
二、征集内容
重点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市民礼仪知识,用生动、鲜活、现代、具象的表现方式,教育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革除各种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共创文明城市。主要内容有以下十方面:
1、倡导自己收拾好垃圾丢到垃圾桶,不随地乱扔垃圾;
2、倡导吐痰时用纸巾包好丢到垃圾桶,不随地吐痰;
3、 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车辆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4、倡导养成排队的习惯,不插队、不争先恐后;
5、倡导到吸烟区抽烟,养成不在室内公共场所抽烟的习惯;
6、倡导在专门设置的区域张贴小广告,不乱写乱画乱张贴;
7、倡导文明乘车,自觉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让座,不大声喧哗;
8、倡导按规范秩序停放车辆,不妨碍他人出车;
9、倡导文明用餐,不浪费粮食、不大声喧哗;
10、爱护公共环境,倡导环保消费。
三、征集时间
2012年9月15日——11月15日。
四、作品类型及形式
1、平面广告。采用图画、漫画、图片、文字相互搭配等形式,以单幅图画或多幅连环图画展现文明风采,图画尺寸不限。
2、视听广告。包括广播作品、影视作品、动漫作品。
广播作品适用于电台播放,要求有一定的场景设计和内涵,语言幽默文明,配音清晰准确,可采用国语或粤语。
影视作品、动漫作品适用于有线电视、户外LED屏播放,要求主题鲜明、图像清晰、富于教育性和感染力。影视作品鼓励实景拍摄,也可对网络视听题材进行剪辑加工。
作品可以突出表现某一方面的文明行为,也可以同时表达几个方面的文明行为,时长一般控制在30秒钟以内,内容特别丰富的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60秒钟。
各参赛作者要按照活动要求,把作品刻录成光盘或提供视频文件上交,并要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所有作品作者自留底片(版),均不退稿。作品一经选用,将由蓬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电话通知组织单位或作者本人。 所有征集作品使用权归蓬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所有。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创意主题鲜明,以正面宣传为主;
2、形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富有蓬江区独具特色的城市内涵、人文内涵、历史内涵和道德文化内涵;
3、艺术表现力强,语言生动形象,鲜活通俗,简洁明了;
4、制作精美,感观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5、坚持原创,不得抄袭。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或个人负责。
六、组织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作为文明礼仪宣传的契机,积极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1、各镇、街提供平面广告类和视听广告类作品各不少于3件,涉及主题内容要全面广泛,尽量不重复;
2、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动员家长指导、协助,通过活动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仪,各学校提供平面广告类和视听广告类作品各不少于1件。区教育局要统筹协调,力求作品涉及题材内容全面广泛。
3、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大力发动辖区内大专院校、技校、职中等学生积极参与活动,特别是对于开设有动漫专业、影视专业的学校,争取作为一个课堂作业布置给学生去完成,充分展现学生的创作才华。
七、评奖办法
1、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评,经初评入围作品,将按作品类型,在报纸、网站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展播。
2、综合市民调查结果及专家评审组意见,最终分平面广告类和视听广告类评出优胜奖项:
1)平面广告类: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2)视听广告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七、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参评作者于11月15日前,将作品寄送或发邮件至蓬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蓬江区政府大楼七楼),联系人:黎银冰,电话:3833158;接收邮箱:21201561@qq.com,并注明“文明公益广告应征作品”字样。邮寄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委宣传部,邮编:529030。由镇街、单位、学校组织发动的,请统一收集好作品后再送到蓬江区创建办。
附:蓬江区文明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蓬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2012年9月15日
蓬江区文明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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