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党支部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补充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补充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4日-2023年9月25日。
231002,张惠婵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651;联系人:夏老师。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