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大学生综合测评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德、智、体等素质培养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是全面客观评价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评先评优的基本参考依据。请各班级做好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综合测评:9月1日-9月25日
奖学金评定:9月23日-10月12日
二、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会议:学院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9月1日)
2.各班级召开会议:学院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确保学生干部将学院会议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参加综合测评。同时,班级成立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同学代表(至少有一名党员或积极分子,至少5人组成)。资助工作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资助工作小组的名单需公示给全体同学,如同学有疑问,可以进行调整。(9月1日至9月5日)
3.个人申请:全体本科生请如实填写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表和《成绩绩点计算》(见附件2),成绩将个人获奖证明拍照,按照《奖状证明模板》(见附件2)排序打印。个人需将《学生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成绩绩点计算》、《奖状模板》、奖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者请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得提交。(9月5日至9月10日)
(注意:符合条件的同学不提交材料的同学,在《同年级专业综合测评表》上以零分“0”标记,归档后不能更改,后果自负;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当年的本科插班生、转专业学生(不足一学年)不参加评选,并且不列入评选比例中。请把该同学姓名学号补充在《同年级专业综合测评表》最后一行,并备注“转专业”)
4. 班级评定: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相关资料是否按照要求加分,以及加分内容是否有证明材料。请填写《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9月10至9月15日)将本班综合测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公示期日期为9月15日)
5. 专业评定:学院每个专业安排一位专业指导老师,同专业的各班资助小组的负责人,组成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业资助工作会议,按照《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进行奖学金评定。如果专业就一个班级,直接由班导师指导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
奖学金评定结果及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请在专业内各班级公示两天。并认真填写《同年级专业综合测评表》(见附件3)、《专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和《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见附件3)提交到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并将《同年级专业奖学金汇总表》和《同年级专业综合测评表》发到学院邮箱wyutjbgs@163.com,请各学院做好存档工作。(9月16日至9月18日)
6.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结束,请将《学院奖学金汇总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和《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于在10月13日前提交到学生处。并将《学院奖学金汇总表》发到学生处指定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7. 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审定,全校公示三天。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名单。
公示结束,请各班级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4),并于10月20日之前,将登记表交到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学院组织各班班导师召开一次班会,认真学习本学院根据人才方案培养制定的综合测评办法。希望各院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广泛宣传,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切实发挥资助育人积极作用,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党和学校的关爱和厚望,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杨老师,电话:0750-3296372; 邮箱:tujianxuegongban@163.com。
土木建筑学院
2017年9月2日
附件1
2017土木建筑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docx
附件2
最新综合测评表.zip
附件3
班级表格.zip
附件4
奖学金登记表.zip
附件5
土木建筑学院“三好学生”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6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2016-2017奖学金评优推荐指标参考明细表.xlsx
班级资料收集及答疑邮箱:办公室邮箱wyu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