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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办公室岗位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9-22 】

土木建筑学院办公室岗位职责


五邑大学

土木建筑学院办公室岗位职责

(2011年12月12日实施)

一、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2、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促进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和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为学院的改革深化、工作的高效运转、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负责本总支教职工政治学习以及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4、负责制定学院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5、与院长共同负责召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6、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布置、检查、督促总支委员和党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7、主持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等党务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工作,要求他们按章程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9、作为学院第一安全负责人,负责全院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二、院长岗位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教师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负责召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全面负责、主持和协调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主持召开学院行政办公会议,领导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等计划。

4、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按照学校要求,搞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等工作。

5、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安排部署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负责管理学院的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

7、具体负责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及实验仪器设备及其维修的年度计划;负责学院实验室教学条件的调配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配合学校对全院实验室的各类检查和评选。

8、积极与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9、主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教研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协助院长做好科研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评审、科研奖励的申请。

3、掌握学院各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动态、科研项目申报情况,制定学院科研规划、实施办法,定期检查。

4、指导教师围绕学科建设规划,加强科研日常管理,抓好科研档案建设工作。

5、组织院内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专家讲学,并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6、组织科研项目的验收和成果鉴定,拟定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和对象。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和技术考核。

7、广泛争取各类型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根据研究项目和任务的需要,调配本院人力、物力组织科研攻关。

8、指导全院学生开展科研,并参与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

9、负责学院教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报奖工作。与教学副院长共同负责落实教研成果的应用工作。

10、完成学校及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对完成全院教学任务负责。

2、具体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各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进度表安排任课教师。督促检查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日常教学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向院长汇报或提出建议。

4、负责学院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组织教学法研究、讨论与交流活动。根据学校的安排,负责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检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并将结果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行政办公会汇报。

5、负责制订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的检查、落实和总结工作。

6、配合党总支做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

7、具体提出学院教材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订购情况。

8、负责组织全院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试卷分析。

9、督促、检查教务员做好学生的学籍注册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10、完成学校及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和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院领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上级文件的签收等日常事务,协助院领导完成各种上报材料。

2、根据学院的要求,负责起草学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会议纪要等文件,校核以学院行政名义发出的文稿。

3、负责学院会议通知、考勤与记录;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行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参加会议,并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

4、认真了解和掌握全院教学和工作秩序,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协助领导关心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5、负责学院档案建设、文件管理,做好上级单位各种文件的归档,以及本学院各种教学管理文件、资料、图书、报刊的收、存档工作。

6、统筹协调接待、交通、通讯、日常经费的报领等事务工作以及办公用品采购、领取、保管与分发。

7、负责学院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盖章须分管领导签字授权。

8、负责办公室内部事务管理。组织、检查、督促和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9、做好学院教职工事假、病假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在学院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新生学籍的注册,并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变更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学生证等发放工作。

2、根据学校、学院制定的课程、课时计划,负责组织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落实教材;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教师的调课管理工作。

3、在教学副院长的指导下,组织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活动;核算教师工作量并报请教学副院长审核;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对教师的评价,并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

4、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种考试管理工作。包括考试宣传材料的书写张贴、监考人员的安排、成绩单的收存等。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教学、教务方面的资料以及各类报表,做好分类及存档工作。

6、做好毕业生毕业前各学期每科成绩的整理工作,将结业生、毕业生名单等提供给学院领导审批。

7、负责组织办理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班集体的组织者、领导者、教育者和服务者。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依靠班级组织,对学生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紧紧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组织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等工作,使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

2、抓好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培养良好的学风和院风。

3、选拔和培训学生干部,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班委工作指导,每月至少召集两次“三会”干部会,针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讲评,坚持把教育疏导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

4、促进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信心,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督促学生勤奋学习。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指导学生处理好学习、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学生的课堂、宿舍、食堂、操场等场所。

6、引导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各种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教育学生重视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动手能力。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7、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及学年鉴定、毕业鉴定、评优评奖、贷款、贫困生救助、综合测评、违纪处理等工作。

8、具体负责学生工作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9、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10、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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