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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4〕47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和《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选、学生党支部审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等程序,评选出钟静璇等18名同学为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9日。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079,联系人:罗老师。最终获得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