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邑大〔2025〕414号)和《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评议等程序,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9月19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应用技术与设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学院公示结束后,将递交所有申请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到学校复核,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复核结果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9079。
应用技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