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用技术与设计学院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方案,经过师生意见征集、学院综合测评加分认定小组会议讨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制定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5-2026学年《应用技术与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7日。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入学及之后入学的本科学生。
如对实施细则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北主楼1914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3299079
联系人:王老师
应用技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