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邑大党〔2024〕8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小组审核,学院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达到所申报职称的条件。经职称推荐小组推荐,现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姓名 | 申报职称 |
1 | 叶永敏 | 教授 |
2 | 王葎菲 | 副教授 |
3 | 黄晴 | 转评讲师 |
公示地点:北主楼1905-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材料内容:职称推荐表、职称申报表、业绩成果材料、证书、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小组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或超出期限异议者,职称申报审核小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肖劲蓉(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3299095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