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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根据《关于印发<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邑大党〔20248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小组审核,学院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达到所申报职称的条件。经职称推荐小组推荐,现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申报职称

1

叶永敏

教授

2

王葎菲

副教授

3

黄晴

转评讲师

公示地点:北主楼1905-2

公示时间:20241126日至12月2

材料内容:职称推荐表、职称申报表、业绩成果材料、证书、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小组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或超出期限异议者,职称申报审核小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肖劲蓉(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3299095


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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