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邑大研﹝2023﹞15号)和《五邑大学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材料与化工学位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党支部审议,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答辩、推荐,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已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的初审名单(见附件)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395,联系人:方老师,联系邮箱:759947297@qq.com。
附件1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广东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附件2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及班集体拟推荐名单
附件3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质生源奖拟推荐名单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