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今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小组审核,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评定工作已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通过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9月2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9395。公示后,学院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复审,最终名单以上级审批为准。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