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容榕时间:2023-09-20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乾亨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刘荣萧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8日-9月27日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9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党支部审核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审核。

(四)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学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处审核。

(五)学校审核

学生处组织校级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审核,并将初审名单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结果呈送各资助者审议。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各社会类奖学金实施办法》,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的要求及顺序排好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

2.班级:公示结束后,将申请者个人材料、《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院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公示结束后,学院9月27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党支部意见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将学院《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

注:叶家康奖学金、黄炳礼奖学金及史带奖学金须结合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评定。

四、资助金额及名额

“伍舜德精神奖”“叶家康奖学金”“黄炳礼奖学金”“史带奖学金”学院拟各推荐1名同学到学校进行评审,黄乾亨奖学金拟推荐6人,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拟推荐4人,刘荣萧奖学金拟推荐7人(面向金融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五、奖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各类奖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会类资助者提交奖学金发放计划、获奖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各社会类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奖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获奖资格,追回奖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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