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容榕时间:2023-08-15点击数:

各班级:

为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根据《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22-2023学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度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3级新生)。

二、工作安排

(一)各班级根据本学院工作安排发布综合测评通知,认真学习《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参照各类别评选名额(见附件),组织开展测评和推荐工作。

(二)8月23日前,各年级指导参评学生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奖学金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需提交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审核。

(三)9月1日前,校内各相关单位(学生处、团委、心理教育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参评学生填写好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材料后,将评优推荐名单反馈给各学院(部)及时核查违规违纪情况、德育测评达标情况、名单重复叠加情况及提交所在党支部审核意见情况。

(四)9月3日前,各年级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审核、公示以及党组织审议工作。确认无误后,学院将《学院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及《党支部意见表》复印件提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五)9月8日前,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学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将初评名单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公示结束后,请各班级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奖学金登记表》,并于9月13日前,将登记表交到策文商学院403各年级辅导员。

三、工作要求

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学生思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是衡量学生在校表现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监督。

(一)严格按照《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成立班级、专业、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各级资助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二)依据学院本年度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加分、减分。

(三)各个环节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期间各学院要注明监督电话、联系人,方便师生反映问题。

(四)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各学院应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2-2023学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各年级辅导员,电话:0750-3299333;0750-3299294;0750-3299305。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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