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8日-10月13日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公示一个工作日。
(三)党支部审核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审核。
(四)学院(部)审核推荐
各学院(部)成立由党委(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学院(部)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 工作部审核。
(五)学校审核
学生处组织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审核,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初审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审最终结果呈送各资助者审议。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各社会类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5),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及顺序排好交到班级资助小组。
2.班级:公示结束,9月25日前将申请者个人材料、《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策文商学院大楼403辅导员办公室,《受助学生班级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部):公示结束,学院(部)9月28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
四、资助金额及名额
以上四种社会类奖(助)学金学院拟各推荐1名同学到学校进行评审。
五、奖(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会类资助者提交奖(助)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每年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追回奖(助)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