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8-2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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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测评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德、智、体等素质培养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按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综合测评:8月20-831日

奖学金评选:9月2日-9月7日

二、工作程序

(一)综合测评

1.8月20日,学生干部会议:学院将召开全体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2.8月20日,班级会议:请各班级组织好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确保学生干部将学院会议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参加综合测评。同时,班级成立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资助工作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资助工作小组的名单需公示给全体同学,如同学有疑问,可以进行调整。

3.8月23日前,个人申请:全体本科生请如实填写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表》和《成绩平均分计算》,成绩将个人获奖证明拍照或官方网站公示名单截图(并附上网站链接),按照《获奖证明模板》排序打印。个人需将《学生综合测评表》、《成绩平均分计算》、《获奖证明模板》、奖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者请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8月26日前,班级评定: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相关资料是否按照要求加分,以及加分内容是否有证明材料。请填写《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将本班综合测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

5.8月28日前,同年级同专业审查:每个专业安排一位专业指导老师,与同年级同专业(方向)的各班资助小组的负责人,组成同年级同专业(方向)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初审材料进行交叉审查,核实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同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和《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确定无误后提交到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综合测评的结果经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同学知情。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各班资助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必要时上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处理。

6.资料上交:8月29日上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个人材料、《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8月29日上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个人材料、《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材料交到策文商学院403各年级辅导员处

7.8月29-31日,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确定无误后上报学校审核。

(二)奖学金评选

1.9月3日前,专业评定:学院(部)每个专业安排一位专业指导老师,同专业的各班资助小组的负责人,组成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业资助工作会议,按照《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进行奖学金评定。如果专业仅一个班级,直接由班导师指导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奖学金评定结果请在专业内各班级公示一天,并认真填写《同年级同专业奖学金汇总表》和《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提交到本专业所属党支部审议。

2.9月4日,资料上交: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同年级同专业奖学金汇总表》和《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纸质材料策文商学院403各年级辅导员处

3.9月7日前,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院党委审议,确定无误后上报学校审核。

三、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9-2020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策文商学院403龚老师,电话:0750-3299333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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