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五邑大学“创新创业基金”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时间:2023-10-20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实现“铸就创新灵魂,实现创业梦想,赋能经济发展”的目标,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五邑大学“创新创业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五邑大学学籍且具有较强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类别

1.创新项目。申报项目为结合产业或行业特点的创新项目,有合作企业的项目优先,项目应直面企业的真实需求或痛点。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1、2、3万元/项。

2.创业项目。申报项目已经拥有成熟的创业团队,已有较为成型或已落地的项目成果,或已经注册公司。创业项目的评选需要进行答辩,项目支持额度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及专家评选结果综合考量确定。

3.产业项目。企业提供具体的产业项目技术需求表,各创新团队自行选择申报。产业项目的评选由对应企业进行答辩,确定中标团队,项目支持额度除已定好的支持金额或企业横向支持金额外,团队按项目需求申请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及企业评选结果综合考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倡创新思想,体现学科交叉和专业融合,强调专精特新;

2.项目应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产品创意和技术解决方案,实现面向实际应用场景的以专利、样品、模型、样机等成果为标志的创新技术或创新应用,形成具备双创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经历的产品创意团队;

3.项目团队应由 5-10 人组成,鼓励跨学科、专业组团队。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在项目申报及执行期间应为拥有我校学籍的在读学生。项目指导教师可包括至多2名校内外相关专家、主指导老师必须为我校教职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指导教师在项目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或由他人代理;

4.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项目数仅限1项,项目团队成员当年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获得我校各类公益性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如攀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立项且在执行期间内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变相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不得就同一(或近似)课题同时申报两种课题,违反上述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5.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创新、创业项目不超过2年,产业项目按企业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2年,项目团队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做好项目执行计划及经费使用预算,并按时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报告、项目执行报告等。

6.项目执行周期满后,项目团队应归还配套场地。延期不予支持场地使用,且团队所有成员均不可申请新一期基金。

四、申报方式

1.创新项目申报团队负责人登录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202.192.240.133:8080/申请项目,项目类型选择“2023年众创空间创新项目”,并下载填写好《2023年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本学部(院)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将电子版上传到申请系统。

2.创业项目申报团队负责人登录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202.192.240.133:8080/申请项目,项目类型选择“2023年众创空间创业项目”,并下载填写好《2023年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本学部(院)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将电子版上传到申请系统。选中的创业项目另行通知现场答辩时间,请做好现场答辩准备(PPT汇报5分钟以内)。

3.产业项目申报团队选择参与的企业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完成《2023年产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需指导教师、本学部(院)审核、签字、盖章。负责人登录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202.192.240.133:8080/申请项目,项目类型选择“2023年众创空间产业项目”,上传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选中的产业项目另行通知现场答辩时间,请做好现场答辩准备(PPT汇报5分钟以内)。

4.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29日(指导老师网上审核也要在此日期之前完成),请各申报团队按时按要求进行申报,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五、其他事项

1.未注册创新创业管理系统账号的学生或指导教师需要先行注册,用户名默认为学号/教工号。

2.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右下角《使用指南》。

3.产业项目资助方式分为:“企业横向资助+团队按项目需求申请金额”和“基金资助2万元”两种方式。如选择“企业横向资助+团队按项目需求申请金额”产业项目的,产业项目交付标准需严格按照企业要求,并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基金资助;如选择“基金资助2万元”产业项目的,可按实际资助金额确定交付标准。

4.请各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关闭。

5.依据诚信原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资格中止项目资助

6.经费使用、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7.咨询联系人:老师、老师;联系电话:3296385。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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