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知识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由来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由来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神圣的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不懈地开展祖国统一大业,统一战线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554月,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提出了中国政府对解放台湾问题的立场和新的方式,强调中国政府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5月,周恩来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指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与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

19564月,毛泽东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以诚相见来去自由等政策主张。周恩来还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它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同年9月,中共八大通过《政治报告》强调:我们愿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这些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已基本形成。

这一时期,为加强对台统战工作,中共中央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恩来直接领导,李克农、罗瑞卿具体负责,重点争取台湾实力派及代表人物,包括蒋氏父子。1956年,中共中央派章士钊带信由香港有关人士转交蒋介石,信中提出了国共两党重新合作、和平解放台湾的建议,并告之奉化之墓庐依然,溪口之花草无恙,对蒋介石产生很大触动。19574月,毛泽东在欢迎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的酒会上表示: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1958年,毛泽东亲自起草《告台湾同胞书》,向台湾当局提出结束两岸军事对峙的办法,强调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提出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同时,中共中央审时度势,从反对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出发,决定对金门实行打而不登,封而不死战略,保留台湾同大陆有地理关联的政治纽带,显示出和平解放台湾的诚意。

1962年,由毛泽东亲自拟定,周恩来主持执行,通过张治中等多种渠道,向台湾国民党传达了和平解放台湾的基本政策,力促第三次国共合作。其主要内容为一纲四目。一纲:台湾必须归回祖国。四目:第一,台湾归回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当地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对陈诚、蒋经国等人,亦悉听蒋意重用。第二,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第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第四,双方互约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一纲四目的主张得到台湾国民党政府决策层中一部分人的呼应,和平解放台湾的工作开始取得成效。但由于当时某些外国势力的干扰,又加上国内原因,特别是倾错误逐渐抬头和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对台统战工作陷于停顿,丧失了祖国统一的极好时机。

(二)

20世纪70年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197110月,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并将国民党政府代表逐出联合国;中美关系逐步走上正常化,并于1979年建交,美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经济建设上来,国家逐步走向稳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197812月,在研究中美建交后对台工作时,邓小平提出了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完成祖国统一。台湾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外国投资不变,军队变成地方武装的意见,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最初设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法律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义,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这标志着两岸关系发展由此揭开新的历史篇章。同年1月,邓小平在访美时指出,我们完全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并明确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有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19804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提出:我们允许台湾社会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甚至允许台湾作为地方政府保留自己的军事力量,只要台湾当局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它是一个具有广泛自治权的地方政府。19819月,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了祖国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后来被称为叶九条),进一步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立场,也对一国两制构想作了具体阐述,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这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19821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再次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中共领导人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正式公开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从此,一国两制的构想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1983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按照一国两制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邓小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并就两岸统一和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政策。从叶九条邓六条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逐渐形成,日臻完善。19845月,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祖国统一后,可以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方针。

这一时期,随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逐步确立,中国共产党在对台统战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省、市、自治区对台工作任务和组织机构问题的通知》、《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台湾同胞政策》、《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做好台湾同胞及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的工作,落实各项政策,照顾好他们的利益。同时,台湾同学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同学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涉台工作组织和机构陆续建立,推动对台统战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1987年底,两岸同胞长期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同胞交往日益密切,两岸经济合作蓬勃发展,互补互利的格局初步形成。

(三)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共产党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不断探索完善对台统战工作的政策措施。199210月,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1992年,两岸达成九二共识,双方在此基础上举行首次汪辜会谈,取得了重要成果。19951月,江泽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表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丰富和发展了对台方针政策。

李登辉在台湾当权后,一步步显露出分裂国家的图谋,1999年公然提出了所谓的两国论,明目张胆地破坏两岸都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的现状,台独分裂势力活动日益猖獗。2000年,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在台湾执政后,加速了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步伐,抛出了一边一国论,变本加厉地进行去中国化活动,并制定了一个通过所谓宪政改造公民投票谋求法理台独的时间表等。这就把两岸关系推到了爆发冲突的危险边缘。

针对台海形势的新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一系列新主张新举措,赋予对台方针政策新的内涵。20053月,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四点意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表明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坚强意志和坚定立场。同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2005年,国共两党领导人还实现了60年来的第一次历史性会谈,对于谋求和推动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2008年,以国民党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获胜为标志,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及时调整对台政策。4月,胡锦涛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一行时指出,两岸双方应当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12月,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即: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这对于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对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也有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2008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政策法规,如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方便台湾同胞往来大陆、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以及向大陆台商提供开发性贷款等。两岸协商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得到恢复并取得重要成果,特别是20094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举行会谈,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三项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等,进一步推动了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标志着两岸全面三通的实现,两岸关系正展现出和平发展的美好前景。

(《统一战线100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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