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邑大〔2026〕249号)、《五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邑大〔2026〕261号)、《五邑大学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党支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党委审议,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已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见附件)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395,联系人:张老师,联系邮箱:843895571@qq.com。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