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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五邑大学“诺斯贝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全院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诺斯贝尔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五邑大学2023-2024学年“诺斯贝尔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4月3日-4月16日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每年奖励6人(申报条件未达到,名额差额不候补)。本科生4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研究生2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三、申请对象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道德品质优秀,遵纪守法。

(二)本科生、研究生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本科生:在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非常突出优先考虑。

(2)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学业奖学金分数排序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德育积分或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优先考虑;成果获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五邑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二作者或通讯单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和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负责人);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

(四)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以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时间认证登记为依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的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

2.本学年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本科生德育测评分低于80分、研究生德育积分低于15分;

4.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评个人提出申请并应出具如下材料:

1.《五邑大学“诺斯贝尔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各1套:个人事迹(以第三人称拟写,2000字以内)、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

3.《2023-2024学年“五邑大学诺斯贝尔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二)班级评议。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填写明确的评议意见,并做好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公示后于4月1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把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邮箱:843895571@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马兰芳楼214办公室。

(三)党组织审核。申请学生需经过班级所在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核通过。

(四)学院初步审查。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查,并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送推荐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评定结果呈送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议。

六、奖学金管理

(一)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管理,定时向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年度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学院将向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报告。

(二)学院将长期监督获奖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和励志教育作用。如获奖学生获奖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奖学金资格,追回奖学金,并及时通知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财务处负责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七、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张老师,电话:0750-3299395。



药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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