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4级及以后年级学生须分别修满“创新创业实践”与“其他拓展训练”两类自主实践学分各4学分。从近期学分统计情况看,部分学生自主实践学分完成度较低。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实践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及时修满自主实践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在新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等环节,引导学生重视自主实践学分获取,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实践与校园拓展活动,及时完成学分认定,防止学生因学分不达标而影响正常毕业。
二、每学年开学时,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五邑大学学生自主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做好宣讲解读工作。
三、各学院应在第五学期学业指导工作中,全面摸排学生自主实践学分完成情况,对学分未达标的学生进行针对性提醒与指导。
附件:自主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