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9号)关于“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工作部署,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压实课程思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范围
2026年秋季学期全校承担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估方式与评价指标
本次评估实行“课堂听课评价+教学材料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式,教师评估总得分由课堂听课评价得分(权重30%)、教学材料审阅得分(权重70%)加权计算得出。
1.课堂听课评价(权重30%):由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开展随堂听课,依据《五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评价表(听课评价表)》(附件1)开展现场评分。
2.教学材料评价(权重70%):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为主要成员构成的教学材料评阅组,调阅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核心教学材料,对照《五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评价表(材料评阅表)》(附件2),重点考核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的系统性与规范性。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工作布置阶段(2026年9月)。教务处发布课程思政专项评估通知,明确评估要求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评估检查任务安排。
2.现场评估阶段(2026年9—12月)。校级督导深入课堂开展随堂听课评价,教学材料评阅组开展教学材料评价。
3.结果反馈阶段(2027年1月)。教务处负责汇总评估数据,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共性问题,推广优秀典型,为各教学单位和教师提供改进参考。
四、工作实施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评促改。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教师主动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核心内容,贯穿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等各环节。
2.深化教研研讨,提升育人能力。各学院、专业、系(教研室)、课程组应将课程思政纳入集体备课、教学观摩活动,围绕课程思政元素挖掘、课堂融入方式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育人实施能力。
3.强化过程检查,落实整改闭环。各教学单位要将课程思政纳入日常教学检查,督促教师针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并跟踪落实,形成闭环。
五、其他说明
1.附件1、附件2为本次评估统一使用评价表,听课评价得分按要求折算纳入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应“思政育人”模块;材料评阅结果归入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档案。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评估,做好宣传动员,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督导开展听课、材料调阅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3296276、3296622
附件:1.五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评价表(听课评价表)
2.五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评价表(材料评阅表)
五邑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