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子攀登高峰,表彰学生在研究创新能力、行业从业能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优秀校友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等于2024年设立“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根据《“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捐赠经费使用方案》,现开展2025年度该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9日
审核时间:2026年1月10日—1月14日
二、评定奖项和参评对象
1.2025年内考取金融分析师(简称CFA)一级或二级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2.2025年内通过注册会计师(简称CPA)专业阶段考试或综合阶段考试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学生,每个学生只奖励一次。
3.2025年内在有关重要刊物发表论文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发表论文的时间以论文见刊时间为准。(经确认为在读期间完成的论文,于毕业当年发表者,可参评)
4.2025年内通过司法考试考取律师从业资格证的在读学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学生(通过考试未持证可参评)。
【注意】:
(1)“毕业一年内”以学生毕业当年的6月28日开始计算。
(2)论文包括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他论文不列入奖励范畴。
(3)参评与奖励对象为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交本科生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填写意见签字后于2026年1月9日前提交对应辅导员老师处。
【注意】:
1.奖项1、2、4申请人需提交考取的证件或有效成绩证明文件,纸质材料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成绩证明用于审核。考取资格证的证书或成绩单的时间以证件或证明原件落款时间为准。
2.奖项3申请人需提交发表论文见刊的原件扫描文件,纸质材料需提供发表期刊原件用于审核。发表论文的时间以论文见刊时间为准。
(二)学院评议小组审查。学院评议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
(三)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研究审定。
(四)报送推荐名单。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向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先生报备评定结果。
(五)公示。
四、奖学金管理
1.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先生报备奖学金评定结果。
2.学院将长期监督获奖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和励志教育作用。
3.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3717299536。
附件【2025年“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x】
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