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子攀登高峰,表彰学生在研究创新能力、行业从业能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优秀校友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等于2024年特设立“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根据《“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捐赠经费使用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该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25年1月23日—2月23日
审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
二、评定奖项和参评对象
1.2024年在读期间考取金融分析师(简称CFA)一级或二级的学生。
2.2024年在读期间考取注册会计师(简称CPA)的学生,或毕业第一年(2023年6月28日毕业以来)在2024年考取CPA的毕业生。
3.2024年在读期间相关刊物发表重要论文的学生。相关刊物以《“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捐赠经费使用方案》为准,可咨询联系人谭老师。
【注意】:
(1)在读时间节点以毕业年份的6月28日为截止时点,毕业第一年的时间节点以毕业年份的次年的6月28日为截止时点。论文发表时间和证书获取的时间均参照该时间节点。
(2)论文包括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者如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他论文不列入奖励范畴。
(3)奖励面向学生包括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卓越奖”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交本科生班导师或研究生导师填写意见签字后于2025年2月23日前提交对应辅导员老师处。
【注意】:
1.奖项1、2申请人需提交考取的CFA或CPA的证件原件扫描文件,纸质材料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于审核。考取资格证的时间以证件原件落款时间为准。
2.奖项3申请人需提交发表论文见刊的原件扫描文件,纸质材料需提供发表期刊原件用于审核。发表论文的时间以论文见刊时间为准。
(二)学院评议小组审查。学院评议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
(三)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研究审定。
(四)报送推荐名单。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向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先生报备评定结果。
(五)公示。
四、奖学金管理
1.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陈伟龙、麦观田、李帆峰先生报备奖学金评定结果。
2.学院将长期监督获奖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和励志教育作用。
3.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3717299536。
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