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以《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五邑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经济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附加说明(2021年修订)》为依据,9月25日下午,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会讨论了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事项。会议对2021级、2022级及2023级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答辩,初步确定了黄兰、侯韦等34名同学获得2023年研究生助学金;胡凯军、黎敏敏等30名同学获得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推荐胡凯军同学作为我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进入下一轮学校层面的竞争。现对推荐人选及相关文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9月28日,10月7日至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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