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文件的精神和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要求,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初审,经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院申请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9月22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333,联系人:黄老师。公示后,我院将数据上交到学校,学校复审后录报送省厅,最终认定结果以省厅数据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