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捐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与校友的联络,促进校友工作的发展,争取校友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更多支持,保证所捐资金的管理和正当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友基金的捐赠
第一条 “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由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在校师生及社会捐资设立,旨在为学院校友工作和教育事业做贡献。
第二条 校友基金捐赠遵守捐赠自愿、专款专用及账目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校友捐赠以自愿为前提,以100元起点,不设上限,捐赠时间不限。校友可以个人、家庭、原班级、地方校友会、在校学生班级等名义捐赠,也可以利用毕业典礼、返校聚会活动、校庆或班庆活动等各种时机进行捐赠。
第四条 无论捐多捐少,都是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支持。学院将开具收据并在捐赠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在经济管理学院校友网页上公布捐赠人姓名和捐赠数额,对捐赠1000元以上者,学院将颁发捐赠证书,对大额捐赠者,可商讨其他致谢和表达方式,设立奖助学金的基金捐赠可视实际情况冠名为捐赠者奖学金或助学金。
二、校友基金的监督及管理
第五条 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汇入五邑大学校友基金专用账号,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下,由学校统一代管并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其每笔支出均受学校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条 基金的日常管理由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理事会秘书处负责,经济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和管理较大额基金支出,校友代表从该基金子项目中捐款钱数较多的校友中产生。
第七条 校友会定期在网站、微信平台或校友群上公布基金募集及使用情况,接受广大校友的监督。
三、校友基金的使用
第八条 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共分为奖优助困基金、创新创业基金、学院发展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爱心基金、实物捐赠或其他指定用途捐款等6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的使用一律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具体每个子项目用途见《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会介绍》。
第九条 每笔校友基金的审批流程:使用人或者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专项基金使用审批表》(内含申请理由、申请金额、使用时间等信息)— 学院校友理事会秘书处初审 — 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开会审定(额度小于1000元或情况特殊时可采用线上会议方式) — 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 财务处核拨经费。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经学院校友理事会通过后生效,同时到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