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2号)等文件,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初审,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初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2年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17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333,联系人:黄老师。公示后,我院将数据上交到学校,学生处组织校级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后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审最终结果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