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资助小组审核公示、党支部审议、学院复核,现对拟推荐180112班陈长庆参评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和180109班廖淑怡参评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公示时间:2021.09.26-2021.09.28,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地址:策文商学院大楼403,联系电话:0750-3299305、329933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材料至学校,最终获得名单以上级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