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8-16点击数:

各班级

 

为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根据《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20-2021学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1级新生)。

 

二、工作安排

 

(一)各班级根据本学院工作安排发布综合测评通知,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参照各类别评选名额(见附件),组织开展测评和推荐工作。

 

(二)827日前,各年级指导参评学生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奖学金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需提交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审核。

 

(三)830日前,各年级完成“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院级审核、公示以及党组织审议工作。确认无误后,学院将《学院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及《党支部意见表》复印件提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四)98日前,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对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将初评名单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公示结束后,请各班级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奖学金登记表》,并于913日前,将登记表交到策文商学院403各年级辅导员

 

三、工作要求

 

    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学生思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是衡量学生在校表现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监督。

 

(一)严格按照《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成立班级、专业、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各级资助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二)依据学院本年度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加分、减分。

 

(三)各个环节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期间各学院要注明监督电话、联系人,方便师生反映问题。

 

(四)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各学院应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各年级辅导员,电话:0750-32993050750-3299333

 

 

 

 

经济管理学院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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