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9-21点击数:

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评定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8日-10月11日

二、工作流程

(一)各年级召开会议

年级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同时,加强对各社会资助者介绍与宣传,将资助者的博爱精神传递到各班级。

(二)各班级召开会议

年级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确保学生干部将学院(部)会议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同时,请各班组织成立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资助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隐私不被泄露。资助小组成员应避开申请人员,请将资助小组名单上报学院(部)。

(三)个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 [ 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四)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在工作日公示一日,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五)党支部审核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员大会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审核。

(六)学院(部)审核推荐

各学院(部)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学院(部)学生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各社会类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5),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及顺序排好交到班级资助小组。

2.班级:9月23日中午12点请认真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附件3),公示结束,将申请者个人材料、《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策文商学院403年级辅导员处,《受助学生班级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发到各年级辅导员

四、资助金额及名额

请各学院(部)下载2020-2021-1学期各类社会奖学金学院(部)推荐名额(附件1)

五、奖(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会类资助者提交奖(助)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每年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追回奖(助)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现场投诉,投诉方式:策文商学院403龚老师,电话:0750-3299333。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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