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会议组织流程,提升会议效率,节约行政资源,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类会议,包括党政办公会、学术研讨会、教学工作会、部门协调会及各类培训、宣讲会等。
第二条 会议组织坚持“线上优先、线下补充”原则。除涉密会议、重大仪式性会议、需现场实物演示或集体表决的特殊会议外,其余各类会议均应优先采用线上形式召开,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线上协作平台等工具开展。
第三条 线上会议组织需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通知,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参会人员、线上接入方式。会议组织者负责调试设备、测试网络,确保参会人员顺利接入,提前提醒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
第四条 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报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控制规模,精简参会人员,优先使用学院现有会议室,杜绝铺张浪费,不摆放无关物品、不发放非必要资料。
第五条 会议参会人员需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线上会议提前10分钟接入调试,线下会议按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组织者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线上会议留存录像或截图,线下会议整理书面纪要,及时归档备查。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院相关会议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