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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江医保发〔2021〕99号)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工:
现将(江医保发〔2021〕99号)《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查阅。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江医保发〔2021〕99号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pdf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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