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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岗位职责
2012-03-05 08:42   五邑大学文学院

辅导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校风建设,加强学生的道德文明教育和法纪教育,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培养遵纪守法的好风尚,积极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3、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引导学生好学、多思、求实、创新,努力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4、以学生工作为中心,做好学生日常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管理,深入班级、课堂、宿舍,及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和就业中的有关问题;

5、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院系党团组织建设,指导学生建立并落实必要的自我管理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6、组织协调好各方面资源,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和开展各种课余的文化、学术、科技等活动。

7、协助开展学生的综合测评、品行评定、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验、义务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8、保持与班导师、任课教师、学生公寓管理员以及学生家长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公寓,了解教与学的情况,了解学生在的日常表现,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必要时及时将学生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9、完成院系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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