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在学院党总支保证、监督下,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各项经费审批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二、负责制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就全院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上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对全院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养、考核,就其使用、奖惩等提出建议。负责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与考核等工作。主持本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业务考核工作。
四、负责召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或以研究有关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协调和督促各分管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开展工作。
五、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帮助解决,每学期至少听十节课,掌握教与学的基本情况,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帮助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制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帮助分管教学副院长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组织好开新课以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培育和申报优质课程、精品课程,教学工作奖、教学成果奖。
八、帮助分管科研副院长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开展全学院学术交流活动,审查重点科研项目,鉴定研究成果、评价学术论文;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外事活动。
九、关心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好学生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和师德建设工作。
十、主管学院各项经费的审批工作,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完善院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年度各项经费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财务制度,指导财会人员做到账目清楚、帐款一致,及时向全院教师公布学院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十二、按时保质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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