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凡是合同结项时间在2023年内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类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结题材料的填写和提交

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对照立项任务书所列的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各类项目结题必要项提示(见附件2),整理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并如实填写对应的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所有结题材料需准备纸质版1套,装入材料袋,并打印结题材料表格粘贴在纸袋正面(附件4)。

以学院(部)为单位收齐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学院。

完成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

2.结题材料的形式审查

研究生学院负责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验收评审环节。

完成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

3.项目的验收评审

本次验收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专家通过函审方式完成,拟将聘请不少于5位的校外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并出具结项评定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评审意见为“同意结题”方可认定项目为“通过验收”。

完成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4.验收结果的公示与上报

研究生学院对全部验收材料及其结果进行复审,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本次验收项目名单和结论,经过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

三、其他说明

1.参加结题的负责人务必按照所承担的项目类型结题要求,整理材料,做到材料真实、齐备,必要的签字或盖章不应遗漏。

2.对于本次应结题而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5),未提出申请手续的,将考虑作撤项处理。已办理过延期项目登记的,不再受理第二次延期申请,作撤项处理。

3.结题验收通过之后,剩余经费仍由负责人支配,但应用于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敏怡  3296951  wyuyjsxy@126.com)

 

 

附件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需结题一览表

附件2:各类项目结题必要项一览表

附件3:结题报告书模板

附件4:结题材料袋表格

附件5: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计划表 

 

 

                                          研究生学院

                                          2023年7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五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广东省江门市东成村22号 邮编529020  粤ICP备15096031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