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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高压灭菌锅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15:03 阅读次数:

环化实验〔2026〕9号

全院教职工: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高压灭菌锅安全管理制度》,且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邑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5月22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高压灭菌锅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定,适用于学院内最高工作压力≥0.1MPa、容积≥30L的高压灭菌锅(简单压力容器除外)。

2.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

3.人员资质:高压灭菌锅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上岗。

二、设备购置与登记

1.采购源头控制:必须购置具有国家认可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购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设备。不得自行设计、制造或擅自改造灭菌锅。

2.使用登记:安装调试须由制造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须向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取得该证的设备严禁使用。

3.台账管理:建立 “一台一档”,包含:登记证、出厂资料、历次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记录、使用与维修记录、报废记录。

三、安全操作规范

1.使用前检查

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放气阀、密封圈是否完好且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水位(必须加蒸馏水或纯水以防结垢);确保排气管通畅。

2.物品摆放规范

1)待灭菌物品不宜过紧,应留出缝隙便于蒸汽流通。液体容器不应装太满(烧瓶约3/4,试管约1/2),瓶盖需松开透气,以防容器破裂。

2)严禁灭菌:易燃、易爆、易氧化物(如硝酸盐)、强酸、强碱、盐水等物质,以防爆炸或腐蚀设备。

3.操作流程关键点

1)关门锁紧,确认门联锁有效;按工艺设定压力/温度(常用121℃/0.1MPa,维持20—30min)。

2)压力管控:运行时严禁离岗,严禁超压、超温;监控压力温度,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泄压排查。

3)结束操作:灭菌结束后,必须等待自然冷却或自然降压,待压力表数值归零、温度下降至安全范围(如80℃以下)后,方可开盖。突然减压可能导致液体喷出、玻璃器皿炸裂或烫伤操作者。

4)记录:每次使用填写《高压灭菌锅使用登记表》,保存≥1年。

四、定期检验管理

1.检验类别

1)安全附件校验:按周期执行,一般压力表半年一检,安全阀一年一检。

2)定期检验:设备本体通常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具体周期依据检验报告而定)。

3)设备大修、改造后应进行检验或验收。

2.检验要求

1)使用单位提前申报检验,不得超期使用。

2)检验不合格立即停用,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3)检验报告存入设备档案,合格标志张贴于设备上。

五、维护与报废

1.日常维护

每次使用后需保持腔体及密封圈清洁;定期检查联锁装置和安全阀;每月全面检查电气、管路、安全附件,做好保养记录。

2.维修管理

故障由专业人员或厂家售后维修,严禁私自拆卸安全阀、压力表、联锁装置。维修后需试运行、校验安全附件,合格并记录后方可复用。

3.报废管理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检验判定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

六、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

制定专项预案,明确:超压、泄漏、烫伤、干烧、火灾/爆炸等应急处置流程。

2.应急物资

现场配备:防烫手套、护目镜、应急水源、烧伤膏、无菌敷料、灭火器材。

张贴:应急电话、操作规程、警示标识(“高压危险”“严禁超压”)。

3.应急处置原则

1)先保障人员安全,再控制设备;

2)立即停机、切断能源、疏散人员;

3)禁止盲目带压处理,禁止强行开门。

4.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留存演练照片、记录、总结。

七、监督与追责

定期检查,隐患闭环整改。无证上岗、超期使用、违规操作等,依法追责。事故依法处理。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五邑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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