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公开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8月22日第15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五邑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公开课管理办法
(试行)
为打造精品课堂,提升教学质量,为每位专任教师提供更多展示机会,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学院将举办开放式课堂教学比赛,逐步将所有专业课程建设成为公开课,将从2024-2025-1学期起,实施公开课及评教活动。
一、活动目标
本活动旨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优化教学手段,搭建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创设高效课堂,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流程
1.报名
2024-2025-1学期,每位专任教师选取2节课(本科生课程)报名为开放课(备注课程名称、时间、地点和主要教学内容)。
该工作在第二周周三前完成。
2.公布
教务员将全院专任教师报名的公开课进行汇总、公布。
该工作在第二周周五前完成。
3.听课、评教
每位专任教师选择其他教师报名的公开课进行听课、评教,教务员统筹安排。院领导听课不少于1次,专任教师听课不少于4次,本学期无本科生课程的专任教师和新入职未满1年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6次(院领导听课不少于3次)。
该工作在第三周周五前完成,教务员将听课安排统计后转发学院督导组。
评教时坚持“科学性、整体性、导向性、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原则,体现“以评示展、以评促改、以评促升、以评促建”的评价目标。每位专任教师在每次听课后两天内需将听课评教表交给教务员,教务员汇总问题后及时反馈学院督导组。
4.评选
学院根据评教和听课情况评选出特等奖:前5%;一等奖:前15%;二等奖:前30%;三等奖:前50%。
该工作在第二十周周五前完成。
5.奖励办法
学院以公开课评选结果为依据根据年终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差异化奖励。本学期无本科生课程的专任教师根据听课情况认定,不报名参加公开课或听课的专任教师不参与该部分年终绩效分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学院组织动员大会,充分调动专任教师的积极性。结合实际情况,将公开课活动落实到人,制定详细活动安排。
2.抓实抓细,注重反思。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统计好公开课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专任教师听课评教。学期末做好教学的评价和反思活动,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提炼教学经验以提高教学质量,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
3.加强奖励机制。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专任教师,在符合教学比赛参赛条件时必须报名参加,学院优先推荐。
4.加强监督机制。学院督导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等师德师风问题,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全部年终绩效。